●常見抗癌的Q&A
何謂皮膚癌?
我們全身是由皮膚所覆蓋,若是這層皮膚細胞發生了惡性變化,就叫做皮膚癌。正常情況下,皮膚細胞會生長並分裂形成新細胞。皮膚細胞每天會衰老及死亡,同時新細胞會取代這些細胞。有時,這些規律的分裂發生錯誤。當皮膚不需新的細胞而細胞卻持續分裂,或是衰老細胞應該死亡卻未死亡,這些多餘的組織就稱為贅瘤或腫瘤。
贅瘤或腫瘤可能是良性或惡性的:
一、良性腫瘤不是癌症
2. 良性腫瘤一般很少對生命造成威脅。
3. 良性腫瘤通常是可以被移除的而且大多數不會再發生。
4. 良性腫瘤細胞不會侵犯到周圍組織。
5. 良性腫瘤細胞不會擴散到身體其它的部位。
二、惡性腫瘤是癌症
1惡性腫瘤一般比良性腫瘤嚴重,它們可能會對生命造成威脅,然而,兩種最常見的皮膚癌中,大約一千位皮膚癌患者只有一人會死於癌症。
2. 惡性腫瘤通常可以被移除。但有時會再生。
3. 惡性腫瘤細胞會侵犯及傷害附近組織及器官。
4. 有些惡性腫瘤細胞會擴散到伸提其它部位,這種癌症就叫做轉移癌。
摘錄自:http://www2.cch.org.tw/tumor/booklet/booklet2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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