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18歲變30歲 口腔癌免費篩檢年齡提高 【2010/01/22】
自由時報/記者鍾麗華/台北報導
衛生署月初才宣佈擴大口腔癌等4項癌症篩檢,但卻把口腔癌免費篩檢對象從18歲以上吸菸或嚼檳榔民眾,每兩年一次,今年起,提高為30歲以上。
有專家批評,衛生署忽略篩檢癌前病變的重要,以及危險族群年輕化的趨勢,也漠視癌症篩檢的衛教功能,讓篩檢大倒退。
對此,衛生署國健局癌症防治組長孔憲蘭解釋,根據過去篩檢經驗,30歲以上每600人可篩出一名口腔癌患者,30歲以下每2萬4000人篩出一人,兩者相差40倍。
雖然今年提高年齡,但篩檢目標從80萬人增加至180萬人,預計可以篩出1270人,比去年增加640人。高危險群只要持健保卡到牙科與耳鼻喉科即可免費篩檢。
不過,林口長庚醫院耳鼻喉部頭頸腫瘤科主治醫師康仲然表示,篩檢目的不只要找出口腔癌,最重要的是發現癌前病變,包括白斑、紅斑與口腔黏膜纖維化,其中紅斑發展成口腔癌機率達3成,必須定期追蹤;若不提前找出癌前病變,加以預防,恐怕屆時付出的社會成本、健保負擔更大。
康仲然強調,10年來,我國口腔癌發生平均年齡從40餘歲提前到30餘歲,雖然18至29歲的人罹患口腔癌較少,但國人吃檳榔、吸菸的族群有年輕化趨勢。
台大醫院牙科部名譽教授韓良俊說,口腔癌篩檢民眾張口就能檢查,成本低,也比其他癌症篩檢容易進行,更應該藉此預防。
韓良俊指出,口腔癌在國人十大癌症排名第六,若就25到44歲男性而言,則排名第一,在15到24歲至少也是「次高峰」,衛生署實在不能過於「結果論」,如此違反癌症篩檢理念,台灣很快會成為發生率第一的國家。